关于开展“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0]38号)
发布时间:2020-06-15 发布者:
教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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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更新“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9号)及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开展相关专业“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遴选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每个学科领域可推荐专家1人,具体学科领域请见附件2。
二、有关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学术造诣较高,在本领域和同行中有较高声誉。长期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家基础教育领域改革发展趋势。
2.高校教师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中小学教师为地市级以上特级教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承担过省级以上教师培训项目任务,培训经验丰富,学员反映良好,有精力完成“国培计划”培训教学任务。
4.请各学院在所对应的学科领域中推荐1人,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5日15:30前将《“国培计划”专家库参评人选申报书》纸质版(学院盖章、院长签字)一式2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主楼112室),电子版发送至jxyjs@lnnu.edu.cn。由于时间紧急,逾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于杰兰 82159239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更新“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9号)及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开展相关专业“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遴选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每个学科领域可推荐专家1人,具体学科领域请见附件2。
二、有关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学术造诣较高,在本领域和同行中有较高声誉。长期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家基础教育领域改革发展趋势。
2.高校教师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中小学教师为地市级以上特级教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承担过省级以上教师培训项目任务,培训经验丰富,学员反映良好,有精力完成“国培计划”培训教学任务。
4.请各学院在所对应的学科领域中推荐1人,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5日15:30前将《“国培计划”专家库参评人选申报书》纸质版(学院盖章、院长签字)一式2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主楼112室),电子版发送至jxyjs@lnnu.edu.cn。由于时间紧急,逾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于杰兰 8215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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