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1]1号)
发布时间:2021-01-05    发布者: 教研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0]85号)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经教师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材料、专家评审公示,现确定52个项目为我校2020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
    1.校级本科教改项目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各学院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2.校级本科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度,项目主持人负责组织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者,需经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审批。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管理和支持工作,为项目出成果、上水平、见效益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
    2.各项目要在立项30日内召开项目组全体成员会议,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3.各项目要注重突出实效性、创新性,项目组成员要充分发挥优势,相互配合、密切合作,提交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学校将于项目研究时限过半时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没有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材料或未经项目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变更研究内容和计划的项目,将终止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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