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拟增设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3]4号)
发布时间:2023-02-03    发布者: 教学建设与项目管理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辽宁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方案》,优化专业设置,做好专业“调、停、转、增”规划,停撤不适应社会需求专业,增设急需紧缺专业,打造优势特色专业,着力构建规模适当、结构优化、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现开展2023年度拟增设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重点关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见附件1),参考《2022年度鼓励高校增设本科专业的领域名单》(见附件3),深入分析研判,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大力发展新工科、新文科专业,面向文理、理工交叉融合新专业,以及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紧密相关的专业。
    2.严格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见附件2),并将其作为设置本科专业、指导专业建设、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3.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专业设置与招生、就业联动,围绕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和现有条件,深化专业供给侧改革,及时调整与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的专业,设置符合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打造优势特色专业集群。严格控制申请设置列入《2022年度建议高校暂缓增设本科专业名单》(见附件4)中的专业。
    4.围绕学科专业内涵建设,结合学科评估、专业认证与评估相关情况,各学院要科学合理规划现有专业结构布局,同时完成2023年度拟进行的专业“调、停、转、增”计划并附相关说明。
    二、报送要求
    1.请于2023年3月10日前完成《备案专业申请表》(见附件5)(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以及学院现有专业拟“调、停、转、增”情况及相关说明(Word版和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PDF版)。以上材料发送至教学建设与项目管理科邮箱jxyjs@lnnu.edu.cn。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于老师:82159239  1514069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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