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实验室开放项目和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立项结果的通报(辽师大教发[2023]59号)
发布时间:2023-10-08 发布者:
教师教育与实践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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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实验室开放项目和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师生自主申报、学院初审推荐、学校核审,本年度共立项本科生专业实践项目74项,其中实验室开放项目28项,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46项,立项名单详见附件。相关要求如下:
一、过程管理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做好项目规划及成员分工,加强过程管理,做好过程材料的收集与整理等工作。在实验室完成的项目,务必填写好实验室开放记录,记录本由实验室存档备查。
2.项目负责人应定期与学生进行交流,对课题的研究思路、方法选择和实践策略等提供指导,及时检查工作进度,保证项目研究的顺利开展。
3.实验室开放项目负责人须签订《辽宁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承诺书》(见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0月11日16:00前报送教务处教师教育与实践管理科(主楼105室),同时领取《实验室开放记录本》。
二、项目结题
项目结题工作拟于2024年5月开展(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项目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管理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于治龙 电话:82158341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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