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5]66号)
发布时间:2025-08-05    发布者: 史慧     点击次数: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辽宁省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按照《关于推荐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辽教通〔2025〕282号)要求,现面向全省高校征集课程思政领域相关专家,组建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性质和任务
  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委员会受辽宁省教育厅委托,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咨询、指导、评价和服务等工作。主要包括:
  (一)开展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实施和评价等。
  (二)组织开展高校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培训、学习交流和观摩研讨等。
  (三)指导推动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设和共享。
  (四)参与指导高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推广课程思政建设优秀经验做法。
  (五)承担辽宁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推荐人选条件
  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应为高校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研究和教学实践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一线教师,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二)能够准确理解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内涵,准确把握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的关系,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学校、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的课程思政建设重点。
  (三)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
  (四)推荐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优先推荐:
  1.入选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中心或示范课程负责人;
  2.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课程思政组特等奖或一等奖课程负责人。
  三、推荐方法
  (一)全校推荐人选1人,经学校遴选、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二)专家申报需填写《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1)、《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2),于8月21日前将上述材料Word版及PDF盖章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xyjs@ln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史慧 15940917281
  侯力箫 18525570810
 
附件:
1.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2.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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