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参加“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获奖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2-05-11    发布者: 董钦科     点击次数:

各参赛单位:
    为了落实辽语办字[2011]8号文件精神,教务处组织学生参加了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委托国家语委语言文字报刊社举办的“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本次竞赛共有440名学生参加,53名学生获奖。其中法学院徐婷等11人获得一等奖,城市与环境学院洪思扬等19人获得二等奖,城市与环境学院焦晓晴等23人获得三等奖。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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