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上半年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8    发布者: 董钦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2012年上半年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以下简称“大学外语考试”)即将开始。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时间为2012年6月16日上午9:00-11:20分;大学日语四级、大学俄语四级、大学德语四级、大学法语四级考试时间为2012年6月16日上午9:00-11:15分;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时间为2012年6月16日下午15:00-17:20分;大学日语六级考试时间为2012年6月16日下午15:00-17:15分。为确保大学外语考试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将下列事项通知到考生
    1.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所需证件缺一不可,否则不准入场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上午8:45分,下午14:45分)进入指定考场,接受监考教师验证后,按照座位上准考证号对号入座。入场15分钟后(上午9:00,下午15:00)禁止迟到考生入场,一律按缺考处理。在考试结束前禁止考生提前退场。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必须停止答题,待监考教师将试题册、答题卡收齐并清点后考生方可退场,严禁将考试材料带出考场,违者按学校规定处理。
    3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要求,答题卡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填涂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如不使用,造成后果一切由考生承担。请考生自备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英语四级和英语六级的考生还必须自备听力考试专用的外语接收机。如果因为考生没有自备考试用笔和外语接收机或携带的接收机无法正常使用而影响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在考试中必须严格遵守《CET考生守则》,考前10分钟自觉清场并服从监考人员安排,桌面上只允许放听力接收机、证件、考试用笔及橡皮,橡皮必须拆掉包装。直尺、笔袋、眼镜盒、面巾纸、饮品、食品等物品全部放在监考教师指定处。如果发现考生有《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中任一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禁止携带BP机、手机、对讲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以及有记忆存储功能的工具进入考场。如果已将上述设备带入考场,务必关机后放在监考教师指定处,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将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屏蔽各种电子信号进入考场,在考试中加大监控力度。
    在答题过程中,请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已经涂写答案的答题卡一律反面朝上放在书桌上,防止他人抄袭自己的答案。如因被他人抄袭,在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同抄袭者一同予以严肃处理。此外,考生不得私自涂写得分,一经发现同样按规定处理。
    5考生在得到答题卡后,考试开始前,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正确填写学校名称、姓名和准考证号的阿拉伯数字部分。考生在启封试题册前,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姓名与考号。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试题册封底。
    6关于考试放音的说明:大学英语四级、大学英语六级听力考试采用调频放音,考生全部使用外语接收机接收;小语种考试在语音室进行。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请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到自己考场所在教学楼进行试音。
    黄河路校区南院频率为调频FM72.5,试音内容为“现在是辽宁师范大学大学英语考试南院调频试音”;黄河路校区北院频率为调频FM73.6,试音内容为“现在是辽宁师范大学大学英语考试北院调频试音”,黄河路校区的试音时间为6月13日上午9:30—10:00、下午13:30—14:00。
西山校区频率为调频FM72.5,试音内容为“现在是辽宁师范大学西山校区调频试音” ,西山校区的试音时间为6月13日中午11:30—13:00。
没有事先进行试音的考生,在考试当天接收机出现收听问题,后果自负。听力考试结束后,请摘掉耳机,拒不摘耳机者按违纪处理。
    7自本次考试开始,在文科1号楼一楼大厅设有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为13390023383,举报EMAIL为kszx@lnnu.edu.cn,咨询电话为82159859。
    8.新的要求我们将随时通过http://www.jwc.lnnu.edu.cn/lnnu/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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