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14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实践学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9    发布者: 董钦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方案》规定,现对2014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实践学分进行认定,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创新实践成果的认定时限
    自 2013年11月至今取得的创新实践成果均在申请之列,学校将根据《方案》最终认定。
    2.学生申请
    请学院向2014届本科毕业生转发本通知,并指定专人负责此次创新实践学分申请工作。
    3.学院审核
    请学院按学校要求汇总申请信息,对学生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填写《学生申请创新实践学分汇总表》(务必在电子表格模板中填写),集体报送。请将材料分类按序排放,顺序要与汇总表顺序一致,原件与复印件要分开。用铅笔在每个学生复印件材料首页的右上角写上《汇总表》中对应的序号,以便核对。
    《汇总表》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到sjk8341@163.com,也可以用移动盘拷贝报送。
    4.材料报送时间
    4月15-16日。证书等原件材料审核后由报送人员带回,及时返还给学生,以免遗失。
    5.相关申请材料下载
    各类申请表和两个电子表格文件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栏里下载。本次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工作相关说明详见附件。
    联系人:戚老师   电话: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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