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9    发布者: 董钦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79号)和《辽宁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学校组织申报2014年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
    在学校导师指导下,本科生个人或团队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
    在学校和企业导师指导下,本科生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
    在学校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本科生团队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请人要求
    1.凡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或社会实践兴趣浓厚,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基本素质的在校本科生均可参与。
    2.学生个人或团队向学校提出项目申请。创新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团队人数一般3-5人;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团队人数根据项目需要确定。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每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
    4.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情况下,允许项目负责人毕业后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该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选题要求突出专业性、技术性和科学性、具有一定的高新技术含量和市场开发价值。
    2.项目难易适度,可行性强,参与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能够自主完成方案设计、实验实施、数据处理和撰写总结报告或商业计划书等工作。
    3.鼓励学科交叉融合的项目,学生可跨学科、跨学院联合申报。
    4. 已经获批2014年辽宁师范大学校内创新实践项目的科研立项也可以参加申请。
    5.项目完成时间为1至2年。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1.4月29日至5月10日,申请人选择申报项目类型、准备选题,选择指导教师,充分进行项目论证并下载填写《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2、3),并于5月10日下班前将申请书上报学院办公室。
    2.5月11日,学院整理申报材料并填写学院意见,确定参评项目。
    3. 5月12日下班前,请各学院将拟推荐参评项目的《申报书》和《信息表》(见附件4)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校部106室),《信息表》需发送电子邮件至yue8341@126.com
    联系人:岳庆荣    联系电话:8215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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