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级本科专业实习校级优秀实习生的通知(教学工作第669期)
发布时间:2015-05-18 发布者:
教学信息化与综合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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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2011级学生专业实习工作现已结束,请根据《辽宁师范大学专业实习管理规定》做好成绩考核及工作总结,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校级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要求如下:
一、评选标准及要求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评选校级本科专业(毕业)实习优秀实习生实施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进行评选。每个专业评选出的优秀实习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人数的4%。各学院要先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后,报送评选名单,保证评选工作公开、公平。
二、材料报送要求
1.《专业实习校级优秀实习生评审表》(附件1),A4纸打印,学院签署意见和盖章;评审表中“学生实习总结”一项,要求学生认真填写,内容丰富,充分体现实习工作过程及收获。
2.《校级优秀实习生推荐名单》(附件2),A4纸打印,学院盖章;电子版发送至sjk@lnnu.edu.cn。
3.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4.材料上报时间:5月28日17:00前。
联系人:戚老师,联系电话:82158341.
附件1:辽宁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习校级优秀实习生评审表
附件2:2011级本科专业实习校级优秀实习生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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