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点赞” 主题演讲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6 发布者:
教学信息化与综合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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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点赞
二、活动目的
为了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大学生语言能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及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现在全校范围内举办“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点赞”主题演讲比赛。
三、主办单位
辽宁师范大学教务处、校团委
四、承办单位
政治与行政学院团委 影视艺术学院团委
五、活动时间与地点
初赛时间:2015年9月20日 初赛地点:黄河路校区和西山湖校区分别进行
决赛时间:2015年9月25日 决赛地点:黄河路校区学术报告厅
六、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生
七、比赛流程及要求
1.此次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各组选手演讲题目自定,要求演讲切合主题,内容积极向上,情感真挚,语言流畅。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2.为增强演讲效果可以准备PPT和配乐,配乐尽量不选择重复性高的音乐(决赛时配乐如有重复,按照初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选择配乐,得分低者需更改配乐),PPT背景建议结合演讲内容进行编排。
3.初赛时选手上场顺序按照抽签决定。决赛时根据晋级选手第一轮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成绩最高者优先选择上场顺序。
4.演讲稿自选,原创稿件酌情加分。
5.每个学院至少上报一名同学。请各学院于9月17日周四下班之前,将报名表(附件一)以“演讲报名+学院”命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lnnutw@126.com。联系人:徐可。联系电话:82159019,18642832999。
八、奖项设置
在进入决赛的选手中评出:
一等奖 1名 二等奖 3名 三等奖 6名 优秀奖 若干名
同时,对14级以后入学的获奖学生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认定相应创新实践学分。
另评选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
辽宁师范大学教务处
共青团辽宁师范大学委员会
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团委
辽宁师范大学影视艺术学院团委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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