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和评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4 发布者:
侯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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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务处《关于2012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2012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和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行教育实习总结
根据学校《教育实习纲要》要求,各学院组织实习小组认真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学院做出全面的教育实习总结(教育见习总结要单独进行)。
对自主实习的学生,相关学院要根据《教育实习纲要》相关规定进行教育实习总结和成绩评定,各项成绩由学院评定小组最终给出(填写自主实习学生实习成绩汇总表,由学院保存)。
对由学校组织混合编队进行实习(包括在沈阳市康平县各乡镇、台安县高级中学、东北育才双语学校、辽阳第二高级中学和庄河市高级中学进行的教育实习)的学生,由教务处组织开展教育实习总结工作,并按其实际表现给出教育实习成绩,单独进行教育实习评优工作,不占用相关学院评优名额。
二、评选教育实习各单项优秀学生
本次教育实习各单项优秀包括优秀实习生、优秀教育研究论文、优秀教案和优秀案例,相关名额见附件1,各项评比标准见《教育实习纲要》。
各学院评比出的优秀教案要同时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评选优秀教育实习基地及优秀校外实习指导教师
每个学院限报优秀教育实习基地1个、优秀校外实习指导教师1人。评比标准见附件2及附件3。
四、材料上报时间
各单位教育实习总结、优秀实习生、优秀教育研究论文、优秀教案、优秀案例、优秀教育实习基地、优秀校外实习指导教师上报截止时间均为11月17日。
教育实习总结报表、学生成绩信息表以及评优表格在教务处主页 “下载中心”模块中,请点击下载。
以上各种报表,除上报加盖学院印章的纸质文档外,均需发电子邮件至jsjyk@lnnu.edu.cn。
联系人:侯平路 联系电话:82158404
根据教务处《关于2012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2012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和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行教育实习总结
根据学校《教育实习纲要》要求,各学院组织实习小组认真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学院做出全面的教育实习总结(教育见习总结要单独进行)。
对自主实习的学生,相关学院要根据《教育实习纲要》相关规定进行教育实习总结和成绩评定,各项成绩由学院评定小组最终给出(填写自主实习学生实习成绩汇总表,由学院保存)。
对由学校组织混合编队进行实习(包括在沈阳市康平县各乡镇、台安县高级中学、东北育才双语学校、辽阳第二高级中学和庄河市高级中学进行的教育实习)的学生,由教务处组织开展教育实习总结工作,并按其实际表现给出教育实习成绩,单独进行教育实习评优工作,不占用相关学院评优名额。
二、评选教育实习各单项优秀学生
本次教育实习各单项优秀包括优秀实习生、优秀教育研究论文、优秀教案和优秀案例,相关名额见附件1,各项评比标准见《教育实习纲要》。
各学院评比出的优秀教案要同时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评选优秀教育实习基地及优秀校外实习指导教师
每个学院限报优秀教育实习基地1个、优秀校外实习指导教师1人。评比标准见附件2及附件3。
四、材料上报时间
各单位教育实习总结、优秀实习生、优秀教育研究论文、优秀教案、优秀案例、优秀教育实习基地、优秀校外实习指导教师上报截止时间均为11月17日。
教育实习总结报表、学生成绩信息表以及评优表格在教务处主页 “下载中心”模块中,请点击下载。
以上各种报表,除上报加盖学院印章的纸质文档外,均需发电子邮件至jsjyk@lnnu.edu.cn。
联系人:侯平路 联系电话:82158404
附件下载
- 附件1:各类奖项名额设置.doc
- 附件2:优秀教育实习基地评选标准.doc
- 附件3:优秀校外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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