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计算机设计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2    发布者: 教学信息化与综合管理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2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学生参加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计算机设计竞赛,竞赛的报名参赛工作由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承担,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与意义
    为进一步提高辽宁省高校计算机教学水平,激发省内各高校大学生学习计算机知识和技能的兴趣和潜能,提升大学生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培养其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同时搭建高校计算机教育经验与成果的交流平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二、参赛对象与要求
    凡我校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以组队参加所有类别的竞赛。每个参赛队由我校的1至3名学生组成,可设1至2名指导教师。
    三、竞赛内容与方式
    竞赛作品分类与分组:
    1.软件应用与开发类。包括以下小类:
    (1)网站设计。
    (2)数据库应用。
    (3)虚拟实验平台。
    2.微课(课件制作)类。包括以下小类:
    (1)“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片段。
    (2)“多媒体技术与应用”课程片段。
    (3)“Internet 应用”课程片段。
    (4)“数据库技术与应用”课程片段。
    (5)中、小学数学及其它自然科学课程片段。
    (6)汉语言文学(古汉语、唐诗宋词、散文等,1911 年前)课程片段。
    (7)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优秀道德风尚等,1911 年前)课程片段。
    3.数字媒体设计类普通组(参赛主题:绿色世界)。
    包括以下小类:
    (1)计算机图形图像设计(含静态或动态的平面设计和非平面设计)。
    (2)计算机动画。
    (3)计算机游戏。
    (4)交互媒体(含电子杂志)。
    (5)DV 影片。
    说明:数字媒体类分普通组与专业组进行竞赛。专业组的划分见后面(“数字媒体类专业组”)所述。
    4.数字媒体设计类专业组(参赛主题:绿色世界)。
    包括以下小类:
    (1)计算机图形图像设计(含静态或动态的平面设计和非平面设计)。
    (2)计算机动画。
    (3)计算机游戏。
    (4)交互媒体(含电子杂志)。
    (5)DV 影片。
    说明:数字媒体设计类作品分专业组与普通组进行竞赛。应参加专业组竞赛的作者专业清单如下:
    ① 教育学、教育技术学专业,艺术教育、学前教育专业。
    ② 广告学专业与广告设计方向。
    ③ 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
    ④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方向)。
    ⑤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⑥ 工业设计、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专业。
    ⑦ 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⑧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制专业。
    ⑨ 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与书法专业。
    ⑩ 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
    其它尚未列示的与数字媒体、视觉艺术与设计、影视等相关专业,亦应参加专业组竞赛。
    5.数字媒体设计类微电影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
    参赛主题为:
    (1)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
    (2)歌颂大好河山的诗词散文。
    (3)优秀的传统道德风尚。
    (4)先秦主要哲学流派(道/儒/墨/法)与汉语言文学。
    (5)国画、汉字、汉字书法、年画、剪纸、音乐、戏剧、戏曲、曲艺。
    说明:
    (1)主题内容限在1911 年前。
    (2)凡符合此组内容的作品,均不得报入数字媒体设计类普通组或专业组。
    6.数字媒体设计类动漫游戏组。包括以下小类:
    (1)动画。
    (2)游戏与交互。
    (3)数字平面。
    (4)动漫衍生品(含数字、实体)。
    说明:
    (1)主题分为两种:
    ① 企业命题,来源于企业现实需求,题目与具体要求见国赛官网发布的信息。
    ② 自主选择:绿色世界。
    (2)作品数限制:
    ① 每校报名参赛作品每小类不多于4个,其中自主命题与企业命题作品各不多于2个。
    ② 每校入围决赛每小类作品不多于2个,其中自主命题与企业命题各不多于1个。
    7.数字媒体设计类中华民族文化元素组(参赛主题:民族建筑,民族服饰,民族手工艺品)。包括以下小类:
    (1)计算机图形图像设计(含静态或动态的平面设计和非平面设计)。
    (2)计算机动画。
    (3)交互媒体设计(含电子杂志)。
    说明:凡符合此组内容的作品,均不得报入数字媒体类普通组或专业组。
    8.软件服务外包类。包括以下小类:
    (1)大数据分析。
    (2)电子商务。
    (3)人机交互应用。
    (4)物联网应用。
    (5)移动终端应用。
    9.计算机音乐创作类普通组。包括以下小类:
    (1)原创类(所提交的电子音乐作品的全部内容都是自己原创的)。
    (2)创编类(所提交的电子音乐作品可以是根据别人创作的歌曲主题或别人创作的其他音乐的主题,如流行歌曲改编、变奏、重新编配、制作而成)。
    (3)视频配乐类(为视频配乐的电子音乐。视频影像部分可以自己做,也可以是与其他人合作,音乐部分最好是自己原创,创编次之)。
说明: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作品分专业组与非专业组进行竞赛。专业组的划分见后面(“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专业组”)所述。
    10.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专业组。包括以下小类:
    (1)原创类(所提交的电子音乐作品的全部内容都是自己原创的)。
    (2)创编类(所提交的电子音乐作品可以是根据别人创作的歌曲主题或别人创作的其他音乐的主题,如流行歌曲改编、变奏、重新编配、制作而成)。
    (3)视频配乐类(为视频配乐的电子音乐。视频影像部分可以自己做,也可以是与其他人合作,音乐部分最好是自己原创,创编次之)。
说明:
    (1)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作品分专业组与非专业组进行竞赛。
参赛者由国家政府教育部门颁发正规学历文凭的音乐或艺术院校(含音乐或艺术系科)在校作曲或电子音乐制作相关专业,如下专业的学生为专业组:
    ① 电子音乐制作。
    ② 电子音乐作曲。
    ③ 音乐制作。
    ④ 作曲。
    ⑤ 新媒体(流媒体)音乐。
    ⑥ 其他相关专业。
    其他不是教育部门颁发正规学历文凭的音乐或艺术院校的参赛者均为普通组。
    (2)参赛作品有多名作者的,如有任一名作者归属于上面所述专业,则作品应参加专业组的竞赛。
    (3)属于专业组的作品,不得参加普通组的竞赛。属于普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普通组的竞赛。
    四、参赛作品要求
    1. 每个学院每个小类限报2件作品。
    2.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道德规范,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所有作品播放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交互式作品应提供演示视频,时长亦不得超过10分钟。
    4.各竞赛类别参赛作品要求及部署方法,请各参赛选手及时关注国赛官方网站(http://www.jsjds.org)。如有更新,以国赛官方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五、校内报名方式
    1.各参赛队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作品报名表、作品源文件、作品说明书(含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发送到lb9648@163.com,以作品名称为所有的文件名,本次竞赛只接受邮箱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2016计算机设计竞赛”,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
    2.大赛采用国赛官方平台报名、提交作品并发布比赛相关信息,网址:http://2016.jsjds.org/;作品提交日期:2016年4月15日-4月25日。
    联系人:  林老师    岳老师  
    联系方式:85992023 8215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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