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0 发布者:
侯平路
点击次数:次
各学院:
根据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我校继续开展2016年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学院根据“叶圣陶奖学金”评选条件(附件1)制定学院评选方案及细则;
2.本次评选范围为历史文化旅游学院、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文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2013级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在校生;
3.本次奖励名额共9人,以上学院各推荐一名学生。
请相关学院认真组织评选工作,于10月12日中午下班前将学院评选方案及细则、“叶圣陶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交教务处教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我校继续开展2016年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学院根据“叶圣陶奖学金”评选条件(附件1)制定学院评选方案及细则;
2.本次评选范围为历史文化旅游学院、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文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2013级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在校生;
3.本次奖励名额共9人,以上学院各推荐一名学生。
请相关学院认真组织评选工作,于10月12日中午下班前将学院评选方案及细则、“叶圣陶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交教务处教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下载
- 附件1:“叶圣陶奖学金”评选条件.doc
- 附件2:“叶圣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xls
- 附件3:“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doc
上一篇:关于对2015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2016年立项的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下一篇: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报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