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教学工作695期)
发布时间:2016-12-02    发布者: 侯平路     点击次数:

各学院 :
    根据教学计划和校历的安排,期末考试时间定为2017年1月3日-12日。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教学安排
    2013、2014、2015级授课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23日,2016级授课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0日。考查课考核在第19周之前结束。

       二、公共课考试安排 

    重修学生到插班上课的学院所在考场参加公共课考试。公共课考场安排详见附件,重修学生公共课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2016级《大学计算机基础》课为上机考试,考试时间为1月3日-5日下午,7日、8日全天。具体安排由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负责通知。
    三、专业课考试安排
    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负责安排。为避免重修学生考试时间冲突,各学院在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须避开公共课考试时间,同时尽量避免学生的重修考试科目与主修课考试科目冲突。
    请各学院于12月14日前报送考试试卷和试卷汇总表,12月23日前报送期末考试日程安排(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教师须于2017年1月14日前将课程考核成绩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中。
    四、缓考、补考安排
    学生申请缓考须符合相关要求,履行网上申请审批程序。符合学校补考规定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缓考、补考时间定于2017年2月25日、26日。学生可在2月23日(周四)返校入住。
    2017年1月26日后,学生可凭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缓考、补考考场安排,此安排将不再在教务处主页公布。请同学认真查看考试安排,如有问题,可于2017年2月23日、24日与教务科联系,过期不予处理。联系电话:0411-82158245、82159070。
    五、几点要求
    1.请各学院组织教师、学生认真学习《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等,并严格执行。
    2.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
    3.各学院要按时清扫教室,保证整洁有序的考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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