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2月补(缓)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25 发布者:
侯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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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和校历安排,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将于2月25、26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具有参加本次补(缓)考的资格:
1.参加期末考试且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2.在期末考试前申请缓考且被批准的学生。
二、查询方式
学生登录教务处主页,点击右侧“学生专区”中的“补(缓)考考场查询”功能,登陆后查询本人的考试时间、地点。
三、几点说明
1.根据我校2016年12月印发的《辽宁师范大学部分少数民族本科学生成绩管理细则(暂行)》,一部分学生暂被划入该文件的适用范围,视为“部分少数民族学生”,本学期成绩高于相应标准的科目不再视为不及格,也不再安排缓考,开学后统一提交申请处理成绩。
根据教学计划和校历安排,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将于2月25、26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具有参加本次补(缓)考的资格:
1.参加期末考试且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2.在期末考试前申请缓考且被批准的学生。
二、查询方式
学生登录教务处主页,点击右侧“学生专区”中的“补(缓)考考场查询”功能,登陆后查询本人的考试时间、地点。
三、几点说明
1.根据我校2016年12月印发的《辽宁师范大学部分少数民族本科学生成绩管理细则(暂行)》,一部分学生暂被划入该文件的适用范围,视为“部分少数民族学生”,本学期成绩高于相应标准的科目不再视为不及格,也不再安排缓考,开学后统一提交申请处理成绩。
暂列为“部分少数民族学生”的学生可在教务处网站的“成绩查询”页面和“补考查询”页面看到相关说明,此次“部分少数民族学生”所划定的范围仅适用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期末和补(缓)考成绩,正式的“部分少数民族学生”名单将在开学后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和学生本人提交的申请最终确定。
2.学生可在2月23日(周四)返校入住,必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
3.重修学生一律随重修报名的班级试卷进行补考。
4.对考场安排有任何问题,可于2月23日与教务科联系,电话0411-82158245、0411-82159070。
3.重修学生一律随重修报名的班级试卷进行补考。
4.对考场安排有任何问题,可于2月23日与教务科联系,电话0411-82158245、0411-8215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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