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计算机设计竞赛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7] 8号)
发布时间:2017-03-13 发布者:
实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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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辽宁省高校计算机教学水平,激发省内各高校大学生学习计算机知识和技能的兴趣和潜能,提升大学生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培养其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辽宁省教育厅、财政厅决定举办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计算机设计竞赛。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竞赛组织工作由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承担,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与要求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以组队参加所有类别的竞赛。其中微电影组每个参赛队由同一所学校的1至5名学生组成;软件服务外包类每队由 3-5 人组成;其余各类每个参赛队由同一所学校的1至3名学生组成;可设1至2名指导教师。
二、竞赛内容与方式
竞赛作品分类与分组:
1.软件应用与开发类。包括以下小类:
(1)Web应用与开发。
(2)管理信息系统。
(3)移动应用开发(非游戏类)。
(4)物联网与智能设备。
2. 微课与教学辅助类
包括以下小类:
(1)计算机基础与应用类课程微课(或教学辅助课件)。
(2)中、小学数学或自然科学课程微课(或教学辅助课件)。
(3)汉语言文学(古汉语、唐诗宋词、散文等,限在1911年前)微课(或教学辅助课件)。
(4)虚拟实验平台。
3. 数字媒体设计类普通组(参赛主题:人与动物和谐相处)
包括以下小类:
(1)计算机图形图像设计。
(2)数码摄影及照片后期处理。
(3)产品设计。
(4)交互媒体。
说明:
(1)主题所指的动物是指在动物分类学上存在的“动物”,是地球上目前存在的或曾经存在过的动物,既不是外星生物,也不是龙、麒麟等神兽,或无细胞结构的生物。
2017年大赛主题提到的动物,都是这个含义。
(2)数字媒体类分普通组与专业组进行竞赛。专业组的划分见后面(“数字媒体设计类专业组说明1”中)所述。
(3)属于专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专业组的竞赛,不得参加普通组的竞赛。属于普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普通组的竞赛,不得参加专业组的竞赛。
4. 数字媒体设计类专业组(参赛主题:人与动物和谐相处)
包括以下小类:
(1)计算机图形图像设计。
(2)数码摄影及照片后期处理。
(3)产品设计。
(4)交互媒体。
说明:
(1)数字媒体设计类作品分专业组与普通组进行竞赛。
应参加专业组竞赛的作者专业清单如下:
① 艺术教育。
② 广告学、广告设计。
③ 广播电视新闻学。
④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制。
⑤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数字媒体技术方向。
⑥ 服装设计、工业设计、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
⑦ 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技术。
⑧ 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与书法。
⑨ 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
⑩ 其它与数字媒体、视觉艺术与设计、影视等相关专业。
(2)参赛作品有多名作者的,如有任何一名作者归属于上面所述专业,则作品应参加专业组的竞赛。
(3)属于专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专业组的竞赛,不得参加普通组的竞赛。属于普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普通组的竞赛,不得参加专业组的竞赛。
5. 数字媒体设计类动漫游戏组(主题: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
包括以下小类:
(1)动画。
(2)游戏与交互。
(3)数字漫画。
(4)动漫衍生品(含数字、实体)。
6. 数字媒体设计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微电影组
包括以下小类:
(1)微电影。
(2)数字短片。
说明:
(1)参赛主题为:
① 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名胜古迹。
② 歌颂中华大好河山的诗词散文。
③ 优秀的传统道德风尚。
④ 先秦主要哲学流派(道/儒/墨/法等)与汉语言文学。
⑤ 国画、汉字、汉字书法、年画、剪纸、音乐、戏剧、戏曲、曲艺。
(2)主题内容、情节均严格限在1911年前,人物、服饰、道具等应与作品主题、内容相符。
(3)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名胜古迹若以微电影形式参赛应有人物、故事情节穿插,不能简单地拍成纪录片。
7. 数字媒体设计类中华民族文化元系组(参赛主题:民族建筑,民族服饰,民族手工艺品)
包括以下小类:
(1)计算机图形图像设计。
(2)计算机动画。
(3)交互媒体设计。
说明:凡符合此组内容的作品,均不得报入数字媒体设计类普通组或专业组或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组。
8. 软件服务外包类
包括以下小类:
(1)大数据分析。
(2)电子商务。
(3)人机交互应用。
(4)物联网应用。
(5)移动终端应用。
说明:
(1)大赛软件服务外包类作品为企业命题。企业命题由竞赛组委会赛务委员会在大赛官网上公布“软件服务外包企业命题单”。其中大数据分析3题,电子商务1题,人机交互应用1题,物联网应用1 题,移动终端应用11题,其它2题,共19题。
具体细节请查阅全国大赛官网发布的详细规程。
9. 计算机音乐创作类普通组
包括以下小类:
(1)原创音乐类(纯音乐类,包含MIDI类作品、音频结合MIDI类作品)。
(2)原创歌曲类(曲、编曲需原创,歌词至少拥有使用权。编曲部分至少有计算机MIDI制作或音频制作方式,不允许全录音作品)。
(3)视频音乐类(音视频融合多媒体作品或视频配乐作品,视频部分鼓励原创,如非原创,需获得授权使用。音乐部分需原创)。
说明:
(1)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作品分普通组与专业组进行竞赛。
普通组与专业组的划分见后面(“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专业组”)所述。
10. 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专业组
包括以下小类:
(1)原创音乐类(纯音乐类,包含MIDI类作品、音频结合MIDI类作品)。
(2)原创歌曲类(曲、编曲需原创,歌词至少拥有使用权。编曲部分至少有计算机MIDI制作或音频制作方式,不允许全录音作品)。
(3)视频音乐类(音视频融合多媒体作品或视频配乐作品,视频部分鼓励原创,如非原创,需获得授权使用。音乐部分需原创)。
说明:
(1)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作品分普通组与专业组进行竞赛。
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专业组的定义是:
凡参赛者由国家政府教育部门颁发正规学历文凭的音乐或艺术院校(含音乐或艺术系科)在校作曲或电子音乐制作相关专业,诸如:
① 电子音乐制作。
② 电子音乐作曲。
③ 音乐制作。
④ 作曲。
⑤ 新媒体(流媒体)音乐。
⑥ 其它相关专业的学生划为专业组。
其它不拿教育部门颁发正规学历文凭的音乐或艺术院校的参赛者均为普通组。
(2)参赛作品有多名作者的,如有任何一名作者归属于上面所述专业,则作品应参加专业组的竞赛。
(3)属于专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专业组的竞赛,不得参加普通组的竞赛。属于普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普通组的竞赛,不得参加专业组的竞赛。
三、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道德规范,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所有作品播放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交互式作品应提供演示视频,时长亦不得超过10分钟。
3.各竞赛类别参赛作品要求及部署方法,请各参赛选手及时关注国赛官方网站(http://www.jsjds.org)。如有更新,以国赛官方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四、竞赛报名安排及要求
1.竞赛报名时间及作品报送
每个学院指派一名竞赛报名负责人于4月7日前与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竞赛负责老师联系,安排学院作品报送事宜。
联系人:林彬老师 联系电话:13998561021
报送材料包含报名表、作品源文件、作品说明书(含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
2.参赛名额限制
竞赛分为10个大类,每个大类下设若干小类,每个学院在每个小类下可提交4件作品报名参赛(普通组与专业组各小类每院均可提供4个作品报名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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