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现场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7]25号)
发布时间:2017-04-13 发布者:
教师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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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方便我校学生参加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的资格审核及确认,经学校与大连市教育局协商,同意在我校继续单独设立工作点。根据大连市教育局《2017年上半年大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的要求(具体详见大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链接http://www.dledu.com/info/107551_1373818.vm),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方便我校学生参加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的资格审核及确认,经学校与大连市教育局协商,同意在我校继续单独设立工作点。根据大连市教育局《2017年上半年大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的要求(具体详见大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链接http://www.dledu.com/info/107551_1373818.vm),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报名参加此次面试的我校2013级、2014级非师范专业本科生和各年级在读研究生。
二、确认时间
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以我校本次发布的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确认。
三、确认地点
黄河路校区南院管理楼110室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学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一份;
※相关文件中要求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不用学生本人提交,由我校学籍管理部门统一提交。
※上述现场确认审核材料需装入标准档案袋,加贴封皮(见附件)。
※此次审核只针对报名在大连参加面试的考生。
五、重要提示及说明
1.我校设立的现场审核确认工作点只接受我校的“在读学生”(含非师范专业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其他考生请按 照大连教育局相关规定到其指定地点进行确认。
2.本次校内审核为我校协助大连市教育局开展工作,考生可到我校指定的确认地点审核,也可去大连市教育局指定地点审核,最终审核结果由大连市教育局发布,学生提交审核材料后须持续关注审核状态,最终审核结果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参加此次面试的我校2013级、2014级非师范专业本科生和各年级在读研究生。
二、确认时间
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以我校本次发布的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确认。
三、确认地点
黄河路校区南院管理楼110室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学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一份;
※相关文件中要求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不用学生本人提交,由我校学籍管理部门统一提交。
※上述现场确认审核材料需装入标准档案袋,加贴封皮(见附件)。
※此次审核只针对报名在大连参加面试的考生。
五、重要提示及说明
1.我校设立的现场审核确认工作点只接受我校的“在读学生”(含非师范专业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其他考生请按 照大连教育局相关规定到其指定地点进行确认。
2.本次校内审核为我校协助大连市教育局开展工作,考生可到我校指定的确认地点审核,也可去大连市教育局指定地点审核,最终审核结果由大连市教育局发布,学生提交审核材料后须持续关注审核状态,最终审核结果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于治龙
电 话:82158404
附件下载
- 附件1:教师资格证面试审核封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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