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8月补(缓)考工作安排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7] 76号)
发布时间:2017-08-05 发布者:
侯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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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和校历安排,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将于8月26、27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具有参加本次补(缓)考的资格:
1.参加期末考试且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2.在期末考试前申请缓考且被批准的学生。
二、查询方式
学生登录教务处主页,点击右侧“学生专区”中的“补(缓)考考场查询”功能,登陆后查询本人的考试时间、地点。
三、几点说明
1.根据我校2016年12月印发的《辽宁师范大学部分少数民族本科学生成绩管理细则(暂行)》,“部分少数民族学生”本学期成绩高于相应标准的科目不再视为不及格,可不参加补考,开学后统一提交申请处理成绩。
根据教学计划和校历安排,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将于8月26、27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具有参加本次补(缓)考的资格:
1.参加期末考试且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2.在期末考试前申请缓考且被批准的学生。
二、查询方式
学生登录教务处主页,点击右侧“学生专区”中的“补(缓)考考场查询”功能,登陆后查询本人的考试时间、地点。
三、几点说明
1.根据我校2016年12月印发的《辽宁师范大学部分少数民族本科学生成绩管理细则(暂行)》,“部分少数民族学生”本学期成绩高于相应标准的科目不再视为不及格,可不参加补考,开学后统一提交申请处理成绩。
2.学生可在8月24日(周四)返校入住,必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
3.重修学生一律随重修报名的班级试卷进行补考。
4.对考场安排有任何问题,可于8月24日与教务科联系,电话0411-82158245、0411-82159070。
3.重修学生一律随重修报名的班级试卷进行补考。
4.对考场安排有任何问题,可于8月24日与教务科联系,电话0411-82158245、0411-8215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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