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0]19号)
发布时间:2020-04-26    发布者: 实践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依据《关于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和《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为确保2020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汇总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申请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对象是2020届本科毕业生
    二、成果认定时限
    自2019年11月至今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均在申请之列,去年已上报并认定的创新创业成果不得在今年重复上报。
    三、认定流程
    1.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在“教务处主页”(http://jwc.lnnu.edu.cn/)右侧学生专区中点击“创新实践管理平台”进入平台系统,然后点击“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具体填报流程及要求详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1)。
    2.学院审核
    学生填报完毕后,学院管理员(教学院长、教学秘书)在“创新实践管理平台”的“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中进行学院审核提交。学院管理员操作使用说明详见院级管理员操作手册(附件2)。
    四、时间安排
    学生本人填报时间:4月27日—5月5日;
    学院审核时间:5月6日—10日。
    五、申请材料下载
    《社会实践类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和《学生申请创新创业学分问题汇总表》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栏里下载。
    六、学院联系人
    每个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工作,并加入QQ群:712251425,如有数据填报相关问题,可汇总后在群中咨询。
    联系人:金 昕   电话:1599862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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