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0]19号)
发布时间:2020-04-26 发布者:
实践科
点击次数:次
各学院:
依据《关于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和《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为确保2020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汇总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申请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对象是2020届本科毕业生
二、成果认定时限
自2019年11月至今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均在申请之列,去年已上报并认定的创新创业成果不得在今年重复上报。
三、认定流程
1.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在“教务处主页”(http://jwc.lnnu.edu.cn/)右侧学生专区中点击“创新实践管理平台”进入平台系统,然后点击“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具体填报流程及要求详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1)。
2.学院审核
学生填报完毕后,学院管理员(教学院长、教学秘书)在“创新实践管理平台”的“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中进行学院审核提交。学院管理员操作使用说明详见院级管理员操作手册(附件2)。
四、时间安排
学生本人填报时间:4月27日—5月5日;
学院审核时间:5月6日—10日。
五、申请材料下载
《社会实践类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和《学生申请创新创业学分问题汇总表》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栏里下载。
六、学院联系人
每个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工作,并加入QQ群:712251425,如有数据填报相关问题,可汇总后在群中咨询。
联系人:金 昕 电话:15998620888
附件下载
上一篇: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重修和免听自修网上报名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0]18号)
下一篇:关于组织参加大连市华为云DevCloud软件编程大赛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