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基本技能竞赛项目立项结果的通报(辽师大教发[2021]27号)
发布时间:2021-04-26    发布者: 实践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专业基本技能竞赛项目申报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1]14号)要求,经学院初审推荐,学校评审,共计立项本科生专业基本技能竞赛41项(详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竞赛项目负责人职责
    1.竞赛项目负责人要注重竞赛活动过程,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竞赛观。
    2.竞赛项目负责人要制定竞赛实施方案,依据实施方案有计划、科学高效地完成竞赛各项工作。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做好文档、音频、视频等过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3.竞赛项目负责人依据竞赛结果到教务处实践科(校部106)领取学生获奖证书。
    二、项目执行时间及要求
    1.各竞赛项目于12月30日前完成。
    2.项目负责人要按结题工作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
    3.有对应省赛、国赛的专业基本技能竞赛项目,可作为省赛、国赛的校内选拔赛。
    三、竞赛项目奖励
    学校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对参加竞赛获奖的学生认定相应创新创业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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