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1]36号)
发布时间:2021-05-19    发布者: 岳庆荣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为积极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监督与管理,确保项目高质量按时完成,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为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9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已达项目结题年限或提前申请结题的2020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名单(附件1);校级项目结题名单(附件2)。
    二、验收方式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国家级、省级项目由学校组织结题验收;校级项目由学院组织结题验收。
    三、时间安排
    1.项目负责人于5月19日-20日登录教务处主页右侧的“创新实践管理平台”(网址:http://210.47.219.75/lnnu)完成项目结题工作,操作流程见附件3。
    2.国家级、省级项目验收时间5月23日。校级项目由学院组织结题验收工作,各学院请于5月26日17时前组织完成结题验收工作。
    四、答辩地点
    1.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验收地点在辽宁师范大学南院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201。
    2.校级项目结题验收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
    五、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4)。
    2.项目组制作PPT材料参加结题答辩。
    3.对达不到结题要求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
    4.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请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提前结题申请书》(附件6)。
    5.每个项目汇报答辩时间不超过4分钟。请各项目组自行携带2份结题验收报告按照附件1中的到达时间参加结题答辩。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5月28日17时前将纸质版结题报告一份(A4纸打印)加盖学院公章后由学院统一报送到教务处实践科(主楼106)
    联系人:岳庆荣  联系电话:8215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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