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申请课程免听自修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1]53号)
发布时间:2021-09-27    发布者: 教务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辽师大校发〔2018〕60号),现将本学期学生申请免听自修的流程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及审批
  1.申请时间:2021年10月9日10:00—10月15日17:00。
  2.学生登录教务处主页,点击学生专区的“免听申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平台。
  3.选择左侧的“免听申请”功能,右侧将列出本学期所有的课程清单(含重修课程)。
  4.选择欲办理免听自修的课程后点击提交申请,申请提交后无法修改,本学期也无法再次申请免听自修。
  5.申请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PDF文件,学生须下载并打印一式两份,手写填入申请免听自修原因。
  6.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为避免人员聚集,学生按照《免听自修申请表》要求,经过任课老师、教学秘书、课程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将免听自修申请表报送至各学院教学秘书老师,再由教学秘书老师交教务处,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批。
  二、注意事项
  1.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关于“免听自修”的规定,有自学能力的或者重修课程与主修课程上课时间发生冲突的学生,可申请免听自修。除另有规定外,学生每学期申请免听自修的课程不超过2门。
  2.免听自修学生须知晓学校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认可申请免听自修课程所获学分的成绩类型在成绩单中记做“免听”;并按要求完成课程作业,与任课教师做好沟通。
  3.免听自修学生成绩按照考核成绩记载。
  4.免听自修申请不再需要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申请经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学院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任课教师可重新打印更新后的《学生点名册》。
  5.学生须在10月15日17时前完成免听自修网上申请并提交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2158245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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