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辽师大教发[2023]36号)
发布时间:2023-06-14 发布者:
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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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期末考试时间定为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6日。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教学安排
各年级授课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16日,考查课考核在第17周之前结束。
二、期末考试安排
(一)公共课考试安排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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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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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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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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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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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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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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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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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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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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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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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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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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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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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外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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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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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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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外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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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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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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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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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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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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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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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基础、心理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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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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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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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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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专业发展与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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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学生必须到插班上课的学院所在考场参加公共课考试。《公共课考场安排》见附件。
(二)专业课考试安排
1.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安排,应避开公共课考试时间。要结合本学院宿舍搬迁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
2.重修学生须随重修报名的班级考试。
3.专业课考试安排中,应避免学生的重修考试科目与主修考试科目冲突。如因考试科目过多无法规避,学生可以申请缓考。
4.请于6月16日前报考试日程安排(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5.教师须于7月21日前将课程考核成绩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中。
三、缓考、补考安排
1.学生申请缓考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要求,严格履行申请审批程序。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在网上提交缓考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缓考。
2.符合学校补考规定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不按考试安排参加补考的学生视为放弃补考机会,学校不再安排考试,直接重修。
3.缓、补考时间定于9月2日、3日。学生可在8月31日(周四)返校入住。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4.8月1日后,学生应凭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缓、补考考场安排,具体安排不再在教务处主页上公布。如有问题,应于8月24日与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科联系,值班电话0411-82158245、0411-82159070。
四、相关要求
1.公共政治课要按照分班情况编排考场、装订试卷。
2.各学院应认真抓好考试工作,考试前要召开“三会”,要成立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名单、考试工作要求和安排在学院内张贴,并做好考风考纪相关宣传工作。
3.各学院组织教师、学生认真学习《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违反考试和学习纪律认定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4.监考教师都必须按时到位,严格按考试流程执行各环节,履行监考职责,维持考场秩序,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5.学生应提前20分钟持学生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以上不准入场。开考15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考试期间应保持安静,服从监考老师安排。考试结束上交所有考试材料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违纪、作弊者,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考试结束,试卷要全部回收,严禁学生将试卷带出考场。
7.各学院要按时清扫教室,保证整洁有序的考试环境。
附件下载
- 附件1:公共课考场安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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