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我校本科师范生粉笔字、钢笔字 测试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4]28号)
发布时间:2024-05-27 发布者:
教师教育与实践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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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等文件精神,持续提升我校本科师范生培养质量,强化师范生教学能力,努力培养一批具有高尚师德、先进教学理念和扎实教学基本功的优秀教师,现开展2024年我校本科师范生教学基本功暨粉笔字、钢笔字测试工作的通知。
一、考核对象
2021级本科师范生、2022级本科师范生、2023级本科师范生。
二、考核内容
师范生教学基本功(钢笔字、粉笔字)。
钢笔字:钢笔字内容为一首七言诗(楷书书写)和“人民教师誓词”(字体不限),考核时间为10分钟。需自行准备黑色或藏蓝色钢笔(签字笔)进行书写。
粉笔字:粉笔字内容为一首五言诗(楷书书写),考核时间为5分钟。需自行准备抹布或湿巾。
(诗词范围见附件1)
三、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安排:2024年6月2日;
考场安排:各学院安排见附件2、3。
黄河路校区各学院在外语楼参加考核,西山湖校区各学院在一号教学楼参加考核。
四、评分标准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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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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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内容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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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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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画清晰规范,笔顺正确,有轻重缓急、粗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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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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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工整、匀称、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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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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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合理、大小适当、字体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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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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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整洁、清晰,无错别字、漏字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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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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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要求
1.每个学院安排一名学生干部,负责本学院学生的现场秩序。
2.每名考生在考试时需要出具学生证(身份证),没有任何证件的同学,要出具盖有学院印章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参与考核。
3.考核过程中,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将参照《辽宁师范大学学生管理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4.本次考核要求2023级本科师范生全员,2021、2022级无“书写规范汉字”课程成绩的本科师范生参加。同时,本次考核成绩作为培养计划中“书写规范汉字”的最终成绩。
5.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此次考核的同学,学院进行统计汇总,教学院长签字,盖学院印章后于5月30日12:00-13:30送至政管楼110室、西山湖二教B306室。
6.应参考但不在考试名单内的学生,可5月30日12时前到主楼105室进行申报。
7.其他未尽事宜可拨打电话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82158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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