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秋季学期我校本科师范生粉笔字、钢笔字测试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4]76号)
发布时间:2024-12-03    发布者: 李博欣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等文件精神,持续提升我校本科师范生培养质量,强化师范生教学能力,努力培养一批具有高尚师德、先进教学理念和扎实教学基本功的优秀教师,现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我校本科师范生教学基本功暨粉笔字、钢笔字测试工作的通知。
    一、考核对象
    2021级本科师范生、2022级本科师范生、2023级本科师范生、2024级本科师范生。
    二、考核内容
    师范生教学基本功(钢笔字、粉笔字)。
    钢笔字:钢笔字内容为一首七言诗(楷书书写)和“人民教师誓词”(字体不限),考核时间为10分钟。需自行准备黑色或藏蓝色钢笔(签字笔)进行书写。
    粉笔字:粉笔字内容为一首五言诗(楷书书写),考核时间为5分钟。需自行准备抹布或湿巾。
    (诗词范围见附件1)
    三、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安排:2024年12月7日;
    考场安排:各学院安排见附件2、3。
    黄河路校区各学院在外语楼参加考核,西山湖校区各学院在一号教学楼参加考核。
    四、评分标准
 
    五、考核要求
    1.每个学院安排一名学生干部,负责本学院学生的现场秩序。
    2.每名考生在考试时需要出具学生证(身份证),没有任何证件的同学,要出具盖有学院印章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参与考核。
    3.考核过程中,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将参照《辽宁师范大学学生管理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4.本次考核要求2024级本科师范生全员,2021、2022、2023级无“书写规范汉字”课程成绩的本科师范生参加。同时,本次考核成绩作为培养计划中“书写规范汉字”的最终成绩。
    5.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此次考核的同学,学院进行统计汇总,教学院长签字,盖学院印章后于12月5日12:00-13:30送至政管楼110室、西山湖二教B306室。
    6.应参加考试但不在考试名单内的学生,可12月5日12时前到主楼105室进行报名。
    7.其他未尽事宜可拨打电话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82158404
 
 

附件下载

上一篇: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辽师大教发[2024]80号)
下一篇:关于公布2024年实验室开放项目和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立项结果的通报(辽师大教发[2024]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