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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新华社采集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7    发布者: 教务处     点击次数:

 
各学院(不含校外教学区):
       学历证书图像信息是学历证书颁发和学历电子注册的重要内容,现将我校2018年新华社采集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请相关年级辅导员认真组织落实。
       一、采集对象:
       2015级本科生和2017级专升本学生中尚未采集过的2019年预计毕业生(含公派出国留学和参军自修生,学生个人已在新华社各省分社自行拍照过的除外)。
       二、采集要求:
       1、辅导员(或安排学生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院学生按预定时间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有序拍照。学生列队持二代身份证有序刷卡(注意刷完身份证后严禁串位!),未带二代身份证的学生必须提供正确的身份证号,并排在本学院队尾。
       2、拍照时,应着深色服装,不得穿毛领、吊带、背心、运动服等服装,不得佩戴项链、耳环等首饰,不得系头巾或围巾。
       3、往年已拍摄过的学生,未经学校允许不得再次参加拍照(学生可以登录到学信网的学信档案中查阅已采集过的照片情况)。
       4、辅导员要严格掌握请假尺度,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次拍照的,学生本人应于寒假结束前选择最近的省会城市新华社分社自行补照(补照时填写我校的院校代码为10165);
       特别说明: 2020年预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图像信息统一采集工作,将调整在明年5月份进行(届时,国际商学院大二学生将随之提前采集)。
       5、公派出国(境)留学的学生,至少应在毕业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采集。如果在毕业前参加不了任何一次学校组织统一采集的,按《关于公派出国(境)学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的要求》执行。参军自修生参照公派出国(境)留学学生的要求提供电子照片。
       6、未按时拍摄而造成不能上网注册或耽误毕业证发放等状况的,由相关人员负责。
       7、收费标准:17元/人,代中国图片社收取。本次收费按实际采集人数收取,交款时间及总金额将在拍摄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采集地点、时间:
       地点:黄河路校区北院学术报告厅(西山湖校区此次不单独安排采集地点)。
       日期:2018年12月10日(周一)11点左右(8-11点我校研究生统一采集时间)。
       拍照速度:约50-60人/10分钟/摄影师。个别学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本学院的时间段采集的,请年级辅导员与其他学院辅导员自行协调安排。各学院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00  音乐学院    11:10  其他学院
 
       
 
 
 
辽宁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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