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籍管理 > 正文

关于2021年办理学生(含新、老生)乘车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0    发布者: 王刚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乘车证是我校普通本科学生寒暑假回家探亲休假乘坐火车享受火车票优惠的专用证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办理学生乘车证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1.全日制普通本科2018-2021级在校学生(含首次办理、原证丢失、应征入伍退役、复学换证等);其中大连地区仅受理家庭住址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和金普新区中的普湾经济区学生,保税区和金普新区中的原金州区、开发区的学生如需办理,须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2.2020级六盘水师范学院校际交流学生。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学生本人申请办证
    1.符合办理范围且有寒暑假回家探亲休假乘坐火车需求的学生本人,按照学生的家庭地区(仅限父母居住地)从《火车站站名字典》(详见附件)中选择离家最近、最方便的火车站名作为办理乘车证的乘车终到站。选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学生务必与家长提前商定好。
    2.10月25日(周一)17点前学生须将火车站名于上报给年级辅导员,逾期未申请者,视为放弃办理,原则上本学年度不再受理。
    第二步:学院提交办证名单
    1.年级辅导员通过学生工作系统中的“办公管理——上报学生名单——上报名单管理”模块提交办证名单(上报编号:2021000038),备注中只允许填写火车站名(站名必须与《火车站站名字典》完全一致,尾部不得含有“站”字),切勿填写其他任何信息,以免影响后续的学校审核工作。
    2.首次申请办证的,学生工作系统中显示的家庭地区(源自录取数据)如与学生的实际家庭地区情况不符,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因家庭户口迁移的,须提交家庭迁入地的户口本复印件。
    ②因父母工作单位调动的,须提交父母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③其他原因的,请提供学生本人的书面详细说明和户口本复印件。
    3.非首次办证的,乘车终到站名称必须与已办证的火车站名称完全一致(家庭户口迁移的除外、但须提交家庭迁入地的户口本复印件)。辅导员可以从学生工作系统中“学籍管理——乘车证”模块中查询已办证的火车站名称。
    4.完成时间:10月31日(周日)17点前。
请辅导员老师严格审核以上信息,确保真实准确。
    第三步:学校审核办证申请数据
    11月1日,学校开始审核学生的办证申请材料。需要提交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周日),逾期未提交者,所提交的办证申请数据视为无效,学校将不予办理。
所有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请将证明原件或户口本所有页的电子照片以学生为单位打一个压缩包,发送至学籍专用邮箱xjzy@lnnu.edu.cn(邮件标题命名格式:学院+姓名+学号+乘车证材料,注意照片分辨率别太高、文件太大了邮件可能会拒收、能看清文字内容即可)。
    第四步:学院填写证件信息、粘贴照片
    为避免填错或涂抹等,学校将统一下发《学生乘车证办理信息表》和空白乘车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院组织专人根据“信息表”统一填写乘车证。填写证件要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字迹要工整,粘贴新生报到须知中要求的一寸照片。
    第五步:学校现场审验证件信息、制作火车票优惠卡
    预计11月中旬至11月底,学校开始分学院进行现场审验证件信息、加盖钢印和乘车专用章、现场制作在校生购买火车票的优惠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要求及说明
    1.年级辅导员要通知学生及时向学院提交办证申请,乘车终到站不得明显远于家庭住址。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2.乘车证未丢失的,不得申请补办,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应征入伍退役、复学换证、家庭户口迁移的除外,但须交回原证)。
    3.审验后的证件,各学院要加盖注册印章(以后也要及时加盖,以免影响学生购票)。
    4.首次办理乘车证及优惠卡均不收费,补办收费标准:10元/证。

 


上一篇:关于2021级学生学籍查询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1]55号)
下一篇:关于2021年统一采集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