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华藏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7    发布者: 王非     点击次数:

各学院:
    2015年华藏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请按照《辽宁师范大学华藏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规定,在公平、公正、公开和集体决议的原则下认真组织。
    一、 组织机构
    学校和学院分别成立华藏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华藏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学校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纪委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学院教学副院长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学院领导小组由院长、教学副院长、副书记及教学委员会成员等组成。
    二、 评选对象和名额
    评选对象为2011级文科类在籍本科生。奖励名额共10人。
    三、 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1.学院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
    2.学院领导小组按照《辽宁师范大学华藏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规定对申请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并排序;
    3.学院领导小组在推荐人数限额内确定推荐名单,同《辽宁师范大学华藏学生奖学金推荐审批表》一并报教务处。
    (二)学校审核
    1.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审核推荐资格;
    2.学校召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奖励名单并公示。
    (三) 学校对奖学金获得者予以表彰
    四、注意事项
    1.请相关学院于4月15日下班前将推荐名单和推荐审批表报教务科;
    2.推荐名单模版及《辽宁师范大学华藏学生奖学金推荐审批表》可在教务处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
 
辽宁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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