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师范大学2016年度本科生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1    发布者: 教师教育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顺应教师资格证国考新形势,深化我校教师教育改革,彰显教师教育特色,促进我校本科生教学能力进一步提升,增强就业竞争力,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本科生教学技能大赛。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赛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比赛形式
    分为学院初赛和学校决赛
    三、比赛要求
    1.学院初赛
    学院初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每学院推荐2名选手参加学校决赛。各学院须在12月6日下班前将推荐参加学校决赛选手的《辽宁师范大学2016年度本科生教学技能比赛决赛选手推荐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师教育科(校部1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jyk@lnnu.edu.cn。
    2.学校决赛
    (1)决赛时间:12月10日(周六)8:00-12:00
    (2)决赛地点:黄河路校区北院文科2号楼
    (3)决赛组别:文科组、理科组、艺体组
     文科组401教室:(教育、历史、文学、马院、法学、管理、政治、外语)
     理科组402教室:(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地理、心理)
     艺体组 407教室:(音乐、体育、美术、影视)
    (4)决赛内容和流程:
    教学内容:10分钟模拟授课和3-5分钟的结构化面试。教学内容 “幼、小、中、特、职”教育各阶段和类型均可。
    比赛流程(12月10日):上午8:00-12:00
程序
内容
时间
地点
开幕式
领导讲话并公布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见附件2)
8:00
文科2号楼401
正式
比赛
(三个组同时比赛)
1.学生模拟授课(选手先自我介绍姓名、所在学院以及授课题目,然后开始模拟授课)
授课10分钟/位(选手不允许超时,会场将设置倒计时提醒牌)。
文科2号楼401、402、407
2.结构化面试
3-5分钟/位
3.评委打分(前三位学生授课结束后,评委打分,以后每位选手授课结束后,评委当场亮分)
 
颁奖
  1. 公布比赛结果
  2. 专家点评
  3. 颁奖
20分钟
文科2号楼401教室
 
    四、其他说明               
    1.参赛选手着正装参赛,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外语学科除外)。
    2.计算机软件环境:Windows7、Office2010(含Word、Excel、PowerPoint)。对硬件、软件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选手,请在准备会当天提出。传输电子数据请自备U盘。
    3.所有评委请于当天早上7:30分在文科2号楼407召开会议,观摩学生请于比赛当天早上7:40准时到达学院所在组别教室按指定座位就座,赛前将举行简短的开赛仪式。
    4.每个学院需派10-20名观摩学生(文科组每学院12人,理科组每学院15人,艺体组每学院18人),参赛选手可与所在学院派出观摩学生进行教学互动,今年不再另行安排参赛选手的同专业学生作为听课人。
    5.观摩学生须全程参与,比赛现场须保持安静,手机处于静音状态,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交谈,不得中途离场。
    6.12月9日14时,学校将在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2楼案例与论坛中心召开比赛准备会,并抽签决定选手比赛顺序和所在学院现场观摩学生坐排顺序。每个学院安排3人参加(带队教师1人、选手2人)。
   
    联系人:潘黎    
    电  话:8215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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