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级师范生书写规范汉字(钢笔)能力测试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7] 36号)
发布时间:2017-04-24    发布者: 教师教育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按学校教学计划,现准备对2014级师范生(含部分2013级参加补测的学生)进行钢笔书写能力的测试。
    一、测试要求
    1.考试分为临摹与自由书写两部分,60分钟内完成。
    2.字体要求必须为楷书或者行书。
    3.考试一律使用钢笔书写,请考生自备钢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使用圆珠笔等其他非钢笔书写视为不及格,使用非蓝黑或黑色墨水书写视为不及格。
    4.学生必须提前15分钟带学生证到考场。
    5.座位以大学号为序排序。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考场
学院
考试地点
5月19日
18:00-19:00
1
外国语学院
田家炳
教育书院
C101
教育学院
2
音乐学院
田家炳
教育书院
C201
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
数学学院
3
心理学院
田家炳
教育书院
C区301
城市与环境学院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田家炳
教育书院
B区306
化学化工学院
5
体育学院
田家炳
教育书院
C407
5月19日
18:00-19:00
6
文学院
文学楼201
7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文学楼202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三、注意事项
    1.2013级参加补测的师范生,请按时参加考试(地点为本学院2014级师范生所在考场),毕业前,学校不再另设补考。
    2.每名考生在考试时都要出具学生证,学生证丢失的,要出具盖有学院印章的身份证明,同时有学院负责学生的现场证明,否则,不能进行测试。
    3.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参照《辽宁师范大学学生管理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于治龙
    电  话:82158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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