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级师范生书写规范汉字(粉笔)能力测试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7] 37号)
发布时间:2017-04-24 发布者:
教师教育科
点击次数:次
各学院:
按学校教学计划,现准备对2014级师范生(含部分2013级参加补测的学生)进行粉笔书写能力的测试。
一、测试方式及评定标准
1.测试方式
在黑板上书写规定唐诗一首,约30字,4分钟内完成。字体要求为楷书或行书。
2.粉笔书写能力评定标准
按学校教学计划,现准备对2014级师范生(含部分2013级参加补测的学生)进行粉笔书写能力的测试。
一、测试方式及评定标准
1.测试方式
在黑板上书写规定唐诗一首,约30字,4分钟内完成。字体要求为楷书或行书。
2.粉笔书写能力评定标准
(1)等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2)评定项目字体结构、字体正误、板书布局、总体规范程度。
(3)标准优秀:评定项目均出色。良好:字体结构不够匀称美观,但其他评定项目较好。及格:字体不够美观大方,板书布局不够合理,但其他评定项目较好。不及格:写错别字或评定项目均不合格。
二、测试地点
黄河路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A区二楼微格教室
西山湖校区:二教B区二楼微格教室
三、测试时间
(2)评定项目字体结构、字体正误、板书布局、总体规范程度。
(3)标准优秀:评定项目均出色。良好:字体结构不够匀称美观,但其他评定项目较好。及格:字体不够美观大方,板书布局不够合理,但其他评定项目较好。不及格:写错别字或评定项目均不合格。
二、测试地点
黄河路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A区二楼微格教室
西山湖校区:二教B区二楼微格教室
三、测试时间
日期
|
时间
|
学院
|
5月11日
(周四)
|
12:00
|
音乐学院
|
12:10
|
心理学院
|
|
12:50
|
化学化工学院
|
|
13:20
|
数学学院
|
|
13:50
|
美术学院
|
|
14:0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5月12日
(周五)
|
12:00
|
教育学院
|
12:40
|
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
|
|
13:10
|
外国语学院
|
|
13:40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
15:50
|
体育学院
|
|
5月10日
(周三)
|
12:00
|
计算机学院
|
12:20
|
历史学院
|
|
12:40
|
生物学院
|
|
13:00
|
文学院
|
四、测试要求
1.每个学院安排一名本年级的学生干部,负责本学院学生的现场秩序,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按每30人一组(根据大学号)的形式将队伍组织好。
2.每名考生在考试时都要出具学生证,学生证丢失的,要出具盖有学院印章的身份证明,同时有学院负责学生的现场证明,否则,不能进行测试。
3.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参照《辽宁师范大学学生管理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4.2013级部分补测的学生,必须按照本学院2014级师范生的测试时间进行考试。毕业前,学校不再安排补考。
联系人:于治龙
电 话:82158404
上一篇:关于因学生献血调整课程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2014级师范生书写规范汉字(钢笔)能力测试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7] 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