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辽师大教发[2020]27号)
发布时间:2020-05-03    发布者: 教务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辽师大校发[2018]60号)规定,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现将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工作安排
5月3日
教务处下发《辽宁师范大学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学院要通知到全部2019级学生。
5月7日
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更新后的《**学院2020年本科生在线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将细则电子版发教务科邮箱jwk@lnnu.edu.cn。
5月8日-13日17点
学生网上提交转专业申请
(13日17点系统关闭前,学生可重新提交申请)
5月14日-15日
学院进行转专业初审
5月16日-17日
学院进行转专业考核
5月18日-22日
学院公示拟接收名单
5月23日起
教务处汇总拟接收名单
报请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公示
 
    二、有关事项说明
   
1.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转专业线上考核办法,更新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中相关内容。在线考核要进行全过程视频录制,考核相关过程材料在学院存档备查。
    2.学生申请转专业具体流程见《转专业网上申请指南》(附件)。每名学生同时只可申请转入一个专业。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服务平台中的“转专业进度及状态查询”功能查询转专业进度,转专业工作的后续安排也在此功能中通知。
    3.转专业学生进入新专业后,自主选择是否参加新专业本学期专业课程的期末考试。如果选择参加考试,学生可以申请直接参加考试,也可以申请缓考;如果选择申请不参加考试,学生可以选择课程补修。相关缓考、补修成绩将被认定为首次修读成绩。
    4.学生对学院转专业的具体安排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相关学院。
    三、教务处转专业工作联系方式
    教务科:王志杰 电话:8215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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