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3]13号)
发布时间:2023-03-08 发布者:
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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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3月9日8:00-3月15日17:00
二、报名及缴费流程
1.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我的选课-选课”,选择“重修选课”批次。
2.“已修课程”列出了学生已取得成绩的课程。可点击“查询重修任务”,选择本学期开放的课程,若同一门课本学期开设多个平行班,学生可根据上课时间、地点选择其中一个班级参加学习。
3.重修课程与本学期课程冲突时,重修批次不可报名,需进入免听批次进行重修报名。
4.缴费时间暂定于3月21日、22日,学生须登录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pay.lnnu.edu.cn)进行缴费。缴费系统与教务系统不是实时同步,全部缴费结束后,才会在教务系统里显示缴费成功。最终报名结果以缴费结果为准。缴费时间如有变化,会另行通知。
5.学生必须在报名当周到报名班级上课。但只有在成功缴费后,系统才能确认名单,期末考核成绩才能予以记载。
三、注意事项
1.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辽师大校发〔2018〕60号)的规定,学生对首次修读考核合格的课程成绩不满意,只允许重修一次;首次修读考核不合格,重修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应当再次重修,在最长学习年限内重修次数不限。同一门课程每次考核成绩均在成绩单中记载,均计入平均学分绩点。
2.学校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予以标注。补考所取得的成绩均注明“补考”,每次重修所取得的成绩均注明“重修”。
3.报名费用由报名学生在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自主进行支付。如学生未在缴费期间进行缴费,则该生本次重修报名无效,且无法补报。重修报名不收现金。
4.学生应当随低年级重修课程。重修课程与主修课程上课时间发生冲突,学生应当保证主修课程学习。对上课时间冲突的课程,学生可申请免听自修。除另有规定外,学生每学期申请免听自修的课程数不得超过2门。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重修资格不顺延至后续学期。
5.联系人
重修报名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各学院教学秘书老师。
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科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2158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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