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申请课程免听自修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3]14号)
发布时间:2023-03-08    发布者: 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学生申请免听自修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及审批
  1.申请时间:2023年3月9日10:00—3月15日17:00.
  2.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平台。
  3.进入“我的选课-免听申请”功能,下面将列出本学期所有的课程清单(含重修课程)。
  4.选择欲办理免听自修的课程后点击提交申请。
  5.申请免听后,学生应联系任课老师和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批,本次免听申请以网上报名为准,不再上交纸质版,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审批。
  二、注意事项
  1.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关于“免听自修”的规定,有自学能力的或者重修课程与主修课程上课时间发生冲突的学生,可申请免听自修。除另有规定外,学生每学期申请免听自修的课程不得超过2门。
  2.免听自修学生须知晓学校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将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认可申请免听自修课程所获学分的成绩类型在成绩单中记做“免听”;按要求完成课程作业,并与任课教师做好沟通。
  3.免听自修学生成绩按照考核成绩记载。
  4.免听自修申请经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学院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任课教师可重新打印更新后的《学生点名册》。
  5.学生须在3月15日17时前完成免听自修网上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科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2158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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