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副(辅)修专业招生通知(辽师大教发[2017]16号)
发布时间:2017-03-28    发布者: 侯平路     点击次数:

    为提高学生个人修养,提升学生就业能力,我校本年度继续对副(辅)修专业进行招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专业

   
    二、课程设置及收费标准
    具体课程设置和收费标准请咨询相关学院。
    三、报名方式
    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到招生相关学院报名。
    四、几点说明
    1.学生在获得副(辅)修专业要求的总学分后,由学校统一颁发辽宁师范大学副(辅)修证书。
    2.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关于副(辅)修制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教学工作》第590期),获得本科层次副(辅)修证书,可替代3学分的综合素质课;获得专科层次副(辅)修证书,可替代2学分综合素质课。替代学分绩点记2.0。
    3.副(辅)修专业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如与本人主修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发生冲突,须自行调整,保证主修专业课程修读。
    4.期末由副(辅)修相关学业院组织考试。在考试中违纪或作弊的学生,学校将依照《辽宁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处理,并取消其副(辅)修资格,学费不予返还。
    5.副(辅)修具体教学安排由相关学院另行通知,其它相关事宜参照《辽宁师范大学副(辅)修制实施办法》及《辽宁师范大学关于副(辅)修制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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