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9] 70号)
发布时间:2019-10-29    发布者: 岳庆荣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规定,现开展2019年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限
    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均在申请之列,去年已上报并认定的创新创业成果不得在今年重复上报。
    二、认定对象
    2016级、2017级和2018级本科生。
    三、认定流程
    1.学生申请
    请学院向相关学生转发本通知,学生本人在“教务处主页”(http://jwc.lnnu.edu.cn/)右侧学生专区中点击“创新实践管理平台”进入平台系统,然后点击“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具体填报流程及要求详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1)。
    2.学院审核
    学生填报完毕以后,学院管理员(教学院长、教学秘书)在“创新实践管理平台”的“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中进行学院审核提交。学院管理员操作使用说明详见院级管理员操作手册(附件2)。
    3.学校审核
    学校创新创业学分审定小组将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实施管理办法》对上报数据进行认定。
    四、填报时间
    填报时间:10月29日-11月9日为学生本人填报,11月9日-11月19日为学院审核。
    五、相关申请材料下载
  《社会实践类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和《学生申请创新创业学分问题汇总表》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栏里下载。
    六、学院联系人
    每个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工作,加QQ群,群号:712251425,如有数据填报相关问题,可由负责人汇总后在群中咨询。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8215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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